星期日, 10月 15, 2006

知識論

知識論,英譯為Epistemology,源於希臘字Episteme(Knowledge)和Logos(Theory)。知識論是一門探究知識根源、結構、方法,和有效性的學問。

關於知識最有影響力的作品是柏拉圖的《泰阿泰德篇》,書中他發展了知識的定義。我們知道,想要被定義為知識,它必須是真的,並且必須被相信是真的。蘇格拉底認為這還不夠,人們還必須為之找到理由或證明。
柏拉圖將知識定義為被
證實真實信仰(被相信的事物)。
這個定義暗示我們不能因為相信一件事並且那件事是真實的便說我們知道這件事。一個沒有任何醫學知識的病人相信他很快會康復,即便日後事實如此,我們不能說這個病人知道他會好,因為他的相信在當時缺乏證實。
因此知識由於證實而區別於人們所相信並且真實的事。認識論所解決的問題就是怎樣恰當地證實真實的相信。人們有時將這稱為
證實理論
泰阿泰德篇》中的定義認為我們可以相信一件事而不去知道它。它暗示我們可以相信一切我們所知道的事。這樣,我們知道的事是我們相信的事的子集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1 則留言:

annie 提到...

有空來我家玩喔!
我三不五時就會變換花樣,
對了,有空帶妳女兒來學校嘛!
不然po張照片上來瞧瞧吧!